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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吴樟寿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2019-07-09 17:13:11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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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兹任命:吴樟寿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范文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程江宝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汪新星同志任县政府信访局主任科员;姚毅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科员;陶江徽同志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兹任命:

吴樟寿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范文明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程江宝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汪新星同志任县政府信访局主任科员;

姚毅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陶江徽同志任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吴剑慧同志任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吴正忠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曹胡翠同志的县审计局主任科员职务;

吴小波同志的县森林公安局局长、督察长职务;

黄立辉同志的县公安局富堨派出所所长职务。

 

                              

 

 2019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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