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歙县论坛|商务合作:0559-2621317

歙县论坛

诬告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危害及对策

2018-12-10 15:23:13
作者:叶斌、谢光明
阅读:2344
评论:0
文章导读: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工作中重要的线索来源。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职责更宽了,标准更高了,党内和社会关注度也高了。群众能够深切感受到党中央将反腐倡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坚信纪委是把惩恶扬善的利剑,能够以雷霆之势惩治腐败。老百姓对纪委查处腐败抱有极大的期望,认为信访件直接交到纪委会比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工作中重要的线索来源。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职责更宽了,标准更高了,党内和社会关注度也高了。群众能够深切感受到党中央将反腐倡廉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坚信纪委是把惩恶扬善的利剑,能够以雷霆之势惩治腐败。老百姓对纪委查处腐败抱有极大的期望,认为信访件直接交到纪委会比交到信访局更加有效,导致群众来信和上级转办信件数量明显上升。这其中不乏大量诬告、举报失实信件,极大的增加了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的负担。


一、诬告信、举报失实信件的危害


      1、增加了纪检监察工作成本。对于“诬告信”,纪检监察人员同样需要按照初核审批、成立调查组、撰写初核报告、赶赴现场实地核查、找相关人员谈话、查阅基础资料等业务流程进行处理,消耗人力物力。


      2、影响纪委工作成效。许多信访件都是“初步核实”后,以查无实据或与事实出入很大做“了结”处理,“初步核实”和“了结”数量大幅增加,运用四种形态,进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比例被严重拉低。一个人每天的时间是有限的,被查无实据的信访件分去了大多数精力的基层纪检干部,很难在主业上干出成绩。


      3、有损党委政府、纪委的声望和形象。诬告信一旦没有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信访人就会带着“有色眼镜”看着每个执行公权力的人,臆想地认为一个个都是“贪官”。像“官官相护”、某某乡镇没有一个好东西等诋毁、污蔑性质的言语就会用到镇党委政府身上,损害了党委政府形象。


       4、助长了不良风气,打击了干部干事创业热情。一个人一旦被纪委找去谈话,各种风言风语便会传开,这对个人名誉会造成较大影响。即使事后有澄清,也很难挽回受损的名誉。


二、诬告信的特点


      1、为了使他人受到纪律、法律追究,刻意夸大事实,甚至捏造事实。


      2、为了引起重视,往往一信多投,反复投送。


       3、言辞情绪化,不能就事论事反映问题,掺杂大量的个人情感,信件内容多为情绪化表达,甚至使用侮辱性的语言。  


       4、写诬告信的人往往都很固执甚至偏执,一旦确定纪委已经在办理他的信访件,便会隔三差五来纪委,了解调查进展,要求给其满意答复,对被举报人进行相应处理。


三、对诬告信的应对措施


1、聚焦主责主业,回应群众期待。

     加强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培训,严格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突出,案情明晰的,严查快处。对重点疑难复杂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上级纪委交办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和集中人力实行集中查办、快查快结,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执纪审查效率。


2、 加强宣传教育,明确受理范围

      通过粘贴宣传挂图、横幅,在村民代表大会、村支部党员大会、村两委会等会议上带领大家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等措施,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3、建立健全制度,行事有章可循

       建立完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办法,明确举报人对举报行为应承担的责任、需要提供的线索证据等。如果清白好干部遭诬告陷害,经核实后不仅要对诬告陷害人依纪依法处理,还要及时为受害者正名澄清。

       诬告行为是对信访举报渠道途径的滥用,各级纪委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抑制诬告行为的蔓延,才能保证信访举报工作不失信于民。



说两句吧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全部评论

还没有评论

论坛新帖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歙县大小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

掌上操作 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