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7年底“河长制”在全国全面推行,2018年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启动“林长制”。 今年3月我县出台了《全面建立林长制实施方案》,在全县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制体系。“林长制”是我省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问效追责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建立起“人人有责”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的有力举措。
十九大报告提出,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县全面建立“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行动,也是更好保护森林资源、推进国土绿化的制度创新。
歙县紧紧抓住“长治”这个“牛鼻子”,多措并举让林长制落得更实。
一、强化考核问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干部考评制度里有 “绿色”,让考核结果真正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让林长制落地生根,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避免了让林长制变成“林长秀”。
二、引导公众参与,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林长制”。把治林与富民富村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绿色经济,让老百姓在治林、护林的同时,享受到美好生态带来的实惠,让绿水青山真正变为金山银山。
三、树立正确“生态价值观”,山水林田湖草是命运共同体,生态治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林长制”“河长制”并行,双管齐下,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让“双长制”的实施成为打开生态文明建设困局的“金钥匙”,让“美丽中国”不再是喊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