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关于
县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就县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 忠同志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审计、编制等方面工作。
分管监察局、审计局、编办。
吴立民同志 负责发展改革、应急管理、工业(非公经济)、财政、税务、统计、目标管理考核、信息产业、科技、环保、招商、物价、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访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统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北岸开发区管委会(筹)、循环园区管委会、科技局、环保局、招商局、物价局、政务中心、公管局、信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应急办。
联系人武部、国税局、地税局、调查队、供电公司、烟草专卖局、工商联、科协、邮政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程寄县同志 负责交通运输、扶贫、民政、老龄、旅游、文化广电、文物、新闻出版、体育、铁路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高铁办、海事处、扶贫办、民政局、老龄委、旅委、文广新局、文物局、体育局。
联系文联。
方蓉艳同志 负责农业和农村、市场监管、商务、粮食、对台事务、外事、侨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委、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移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粮食局、台办、外事侨务办。
联系气象、侨联、县美丽办。
彭 云同志 负责金融、保险工作。协助吴立民同志负责工业(非公经济)、招商等方面工作。
分管金融办。
联系人行、银监办、其他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胡锦来同志 负责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供销、地方志、档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计委、供销社、地方志办公室、档案局。
联系徽州师范、红十字会、盐业公司。
汪洪涛同志 负责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控违拆违、城建投资、文明创建、房管、安全生产、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住建委(规划局)、国土局、城管执法局(市容局)、城投公司、古城办、安监局、人防办。
杜 敏同志 负责政府法制、司法等方面工作。
分管司法局、法制办。
协助吴立民同志分管信访局。
曹文磊同志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民族、宗教、残疾人、妇儿工委等方面工作。
分管人社局、公安局、民宗局、残联。
联系法院、检察院、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工会、共青团、妇联。
对上述县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负责人,按上述分工作相应调整。
县委行文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由上述县政府负责同志担任负责人的,亦按上述分工作相应调整。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