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关于
方立富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兹任命:
方立富同志任县统计局局长;
洪 亮同志任县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经信委副主任职务;
方 云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
吴来露同志任县档案局局长;
方卫斌同志任县文物局局长;
蒋 岚同志任县农机局局长;
谢黎阳同志任县公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审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职务;
冯健男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科员;
吴文光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方永华同志任县审计局主任科员。
免 去:
吴文光同志的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吴光明同志的县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程祥雄同志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职务;
潘进辉同志的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程 平同志的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何宏日同志的县农机局局长职务;
汪义元同志的县公管局局长职务;
李玉成同志的县卫计委副主任职务;
汪维仁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交管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 军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兼)职务;
吴 岚同志的县环保局副局长职务;
胡世华同志的县交运局副局长职务;
张风明同志的县农业委副主任职务;
毕维鹏同志的县经信委主任科员职务;
江勇民同志的县人社局主任科员职务;
程来好同志的县商务局主任科员职务。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