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政人〔2017〕14号
歙县人民政府
关于洪威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兹任命:
洪 威同志为县经信委主任科员,免去其县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江黎君同志为县交运局主任科员;
吴万辉同志为县商务局主任科员;
吴文辉同志为县统计局主任科员;
郑万顺同志为县体育局主任科员;
叶 新同志为县旅委副主任;
胡志坚同志为县经信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汪庆乐同志为县公安局郑村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徐跃腾同志为县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