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政人〔2017〕16号
歙县人民政府
关于程云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兹任命:
程云明同志为县住建委主任科员;
史助华同志为县城管执法大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江彩萍同志为县住建委副主任科员;
黄德耀同志为县文广新局主任科员;
余云斌同志任县档案局副主任科员;
江 滨同志为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黎明同志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凌 晨同志为县发改委副主任科员。
免去:
吴翠花同志的县住建委副主任科员职务。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