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汛期对小型水库防汛管理,确保今年水库安全度汛,歙县水利局实行汛期技术人员联系乡镇水库负责制。
我县共有水库24座(其中小1型4座,小2型20座),县水利局分成四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联系6个水库,深入各水库开展汛期检查工作并进行督查,联系时间为5月1日至9月30日。
一是明确职责。汛期,各技术人员深入各地检查指导水库安全度汛工作,重点督查各项度汛措施落实到位情况。主要督查内容为: 1、督查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调度运用制度、巡视检查制度、工程安全监测制度、维修养护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督查水库执行县防指下达控运计划执行情况;3、督查水库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情况;4、督查水库技术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到岗到位情况;5、督查水库抢险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组建情况,水库预案编制情况,水库蓄水、防汛宣传情况等。
二是加强检查。汛期,特别是强降雨期间,各技术人员深入各水库开展巡查,加强对水库主要建筑物的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当好险情处理的技术参谋。督促检查水库防汛责任人和水库管理人员到岗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