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县残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学习党史,开展《民法典》学习教育活动。
活动首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第3篇《知史爱党,知史爱国》,随后对《民法典》中涉及残疾人的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加深干部职工对《民法典》的领会和理解。
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孙有乐要求:全体残联工作者要主动学习,悟透《民法典》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学会运用《民法典》指导开展好本职工作,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严以律己,恪尽职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做到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廉洁从政从业。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残联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和依法办事水平,提升了服务残疾人的质量和本领,有力推动新时代我县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胡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