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我院立案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杨某来自四川省雅安市天全县,2002年在外打工的杨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我县桂林镇的江某,当时江某在外地承包挖掘隧道工程,杨某两次到其手下务工,关系相处融洽,其后便一直保持电话联系。2011年7月,杨某突然接到江某电话称:在外承包工程不顺利,家中孩子考上大学没有学费,妻子又患重病,家中暂时无法拿出钱来,想向杨某借款6万元。杨某接到电话后考虑到俩人这些年相处的感情及在其手下做事时了解的江某的为人,二话没说答应下来,将自己打工的工钱及从家中亲戚哪儿东拼西凑来的6万元钱分几次汇给了江某,江某打下了欠条,言明2011年12底归还。债权到期后,杨某电话催讨,江某要求再宽限些时间,等手头工程结账后归还。不曾想,这一等就是几年,2013年4月20日杨某的家乡遭受特大地震(简称“4.20”芦山特大地震),一方面杨某家房屋受灾严重,需要重建,另一方面妻子又遭遇车祸,造成肢体三级残疾,丧失劳力,家中两个孩子一个读高中,一个读小学,整个家庭可谓雪上加霜。2014年元月,万般无奈之下的杨某不远千里来到歙县原告家中催讨,因原告不在家中致催讨未果。今年3月16日,原告再次来到歙县催讨,江某的表弟小叶帮助杨某联系上了江某本人,江某答应七日内归还,谁知一等就是十日仍是没有音信。杨某无奈之下求助于县法律援助中心,并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向我院提起诉讼。
我院立案庭经过审查,当场立案受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主动请示院分管领导为杨某办理了诉讼费用缓缴手续。当我们告知杨某一切手续已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完毕,让他可以安心回家等消息的时候,杨某呆立了几秒,低低的说道:“真心的谢谢你们了”。
当看到杨某转身离去的疲惫身影时,突然感到心中一阵莫名的刺痛。愿灾区人民一切安好!(邢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