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县砂石办在王村镇升庄村河道内,发现一小型挖机在河道内采砂,砂石办会同水利局,立即制止违法行为,并将挖机被带走,通知当事人和挖机驾驶员协助调查。
经查:王村镇升庄村潘某某,建设养猪场需要大量砂石,该村民知道未经审批下河挖砂是违法行为,但以为用于公益事业就没有事。10月16日,潘某某以填路(到养猪场便道)是公益事业为由,叫在养猪场内做事的挖机驾驶员刘某某下河采砂,刘某某于当日上午8:00下河挖砂,砂石办到现场制止时,已运走18方砂石用于填路基。
调查中还发现,潘某某养猪场建设地点可能涉及基本农田,8月份动工时,已被王村镇政府干部责令停工,此次采砂填路,将会继续进行违法建设行为,该线索已告知王村镇加强监管。对未经审批到河道内非法采砂行为,移交县水利局立案从严处理。
歙县砂石综合整治办公室提醒,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审批,私自开采、加工、囤积、买卖运输砂石资源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特别是对偷挖盗采砂石及工程渣土资源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