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至黄山铁路建设项目溪头段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歙国土征告字〔2015〕2号
杭州至黄山铁路建设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已经国土资厅函〔2014〕570号文件批准征收。为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细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补偿标准的通知》(黄政秘﹝2012﹞120号)有关规定,并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程序,拟定了杭州至黄山铁路建设项目溪头段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具体实施单位: 溪头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项目名称:杭州至黄山铁路建设项目
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范围:被征收土地属溪头镇洪村口村洪村口、湖岔、金川组集体土地,具体征收范围以实地放线为准。
四、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2〕67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黄政秘〔2012〕120号)规定执行。
五、补偿安置方式
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或宅基地置换重置价补偿。对非住宅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方式中住宅(指主房+厨房)协商指导价(含建筑占地)按结构和等级划定为:砖混一等1092元/平方米,砖混二等1047元/平方米,砖木一等957 元/平方米,砖木二等913元/平方米,砖木三等853元/平方米,扣除房屋成新差价协商补偿;
非住宅房屋的协商指导价(含建筑占地)为:按房屋结构和等级的建安重置价(见附表二)扣除房屋成新差价(协商差价见附表一)。
(二)宅基地置换重置价补偿
1.宅基地安置地点在万众桥安置区、晔岔安置区(原合福高铁安置点);按照一户一宅原则,户籍资料以土地征收公告之日统计为准(2014年7月23日)。安置宅基地标准:136平方米/户左右(含院落,建筑占地80平方米左右)。宅基地差价结算:等面积部分(指已经审批)互不找差价,超面积部分按180元/平方米互找差价。
2.房屋重置价补偿:被拆迁房屋按建安重置价结合成新,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或参照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建安重置价格表(附表二)进行协商补偿。
3.安置地基由溪头镇政府统一代建,安置房由被拆迁户在安置地基选定后自行组织建设,安置房屋建设必须按照统一的规划要求进行,要保证房屋外立面、色调等建筑风格及房屋建设高度、建筑层数要符合统一的规划设计要求,每户规划自建房屋建筑面积约240平方米。
(三)房屋腾空和补偿款支付时间
房屋补偿款(含房屋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搬家费、奖励、装璜及附属物等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款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先拨付60%,按照协议约定腾空房屋后,再拨付 40 %。选择宅基地置换重置价补偿的,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后拨付80%,20%余款在新房建成验收符合规划要求后拨付。
六、房屋用途、有效面积的确认
房屋有效面积及用途持有有效证件的,以有效证件为准;无有效证件的,由县高铁办会同县住建委、县国土局、县三违办、镇政府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
七、过渡方式和期限
一律实行自行过渡,一次性给予其临时过渡安置补助费2000元/户。
八、相关补助费标准:
(一)住宅搬家费:
选择实行货币补偿的按8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0元按500元计算)补助;选择宅基地置换的,按8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 次补助。
(二)室内装璜、附属物的补偿,参照歙县住建委房字[2014]164号文件协商确定补偿金额,房屋装璜协商指导标准为0-350元/平方米(见附表三),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补偿。住宅院内或院外合法范围内的空地按60元/平方米计价。
(三)水、电、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迁移补偿费参照歙县住建委建房字[2014]164号文件标准支付,水卡、电卡等户头一并交由拆迁办收回。
九、奖励措施
对于在房屋拆迁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腾空房屋交付土地的拆迁户给予每户2000元的奖励。
十、其他
1.宅基地的选择与被拆迁房屋的腾空交房时间进行挂钩,被拆迁户按腾空交房时间的先后顺序领取选宅基地顺序号,对宅基地进行选择,在规定时间内不选的,视为放弃优先选择权。
2. 协商不成的,评估作价补偿;评估公司的选择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选定。
3. 本方案解释权归歙县国土资源局,协议签订、补偿安置、房屋置换等工作由溪头镇政府负责具体实施,有关工作部门应根据部门职责配合工作。
4.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本方案未明确的具体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十一、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的,可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日内书面向歙县国土资源局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十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歙县人民政府或黄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十三、本方案报歙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对批准后的补偿安置方案有争议,不影响征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15年3月10日
附表一:房屋成新率标准
建筑年代(以房屋竣工时间准) |
3年以内 (含3年) |
3年以上至7年(含7年) |
7年以上至12年(含12年) |
12年以上至20年(含20年) |
20年以上 |
成新系数 |
1.0 |
0.9 |
0.8 |
0.7 |
0.6 |
房屋差价换算表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新建房屋(砖混) 被搬迁房屋结构及成新 |
差价 |
||
砖混 |
一等 |
十成 |
0 |
九成 |
40 |
||
八成 |
60 |
||
七成 |
80 |
||
六成 |
100 |
||
二等 |
十成 |
40 |
|
九成 |
80 |
||
八成 |
100 |
||
七成 |
120 |
||
六成 |
140 |
||
砖木 |
一等 |
十成 |
20 |
九成 |
60 |
||
八成 |
80 |
||
七成 |
100 |
||
六成 |
120 |
||
二等 |
十成 |
40 |
|
九成 |
80 |
||
八成 |
100 |
||
七成 |
120 |
||
六成 |
140 |
||
三等 |
十成 |
60 |
|
九成 |
100 |
||
八成 |
120 |
||
七成 |
140 |
||
六成 |
160 |
附表二: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建安重置价格表
结构类型 |
房屋建安重置价格(元/m2) |
结构、装饰及设备标准 |
|
砖混一等 |
840 |
砖墙和钢筋砼承重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合理;中级及其以上等级室内、外装饰标准;设施、设备配套且齐全。 |
|
砖混二等 |
805 |
砖墙和钢筋砼(或预制砼)承重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普通等级室内、外装饰标准;安装普通等级室内、外门窗;设施、设备基本配套、基本齐全。 |
|
砖木一等 |
736 |
砖木结构承重体系、瓦屋面;标准砖维护墙,木结构材料规整,材质中、上等级;砖木结构制作安装工艺中、高级;中级及其以上等级的室内、外装饰标准;平面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配套且齐全。 |
|
砖木二等 |
702 |
砖木结构承重体系、瓦屋面;普通砖墙,木结构材料、材质一般;砖木结构制作安装工艺普通;普通等级室内、外装饰标准;平面布局基本合理;设施、设备基本配套、基本齐全。 |
|
砖木三等 |
656 |
砖木结构承重体系、瓦屋面;普通砖墙,木结构材料、材质一般或较低等级;砖木结构制作安装工艺简单;室内外装饰普通或无装饰;平面布局不太合理;设施、设备不配套且不齐全。 |
说明:上述房屋建安重置价格基于以下条件:
1、建筑物全新状况(基于十成新),达到合格等级质量标准,能满足一般使用功能。
2、本房屋建安重置价格不包含房屋室内外装修费用,室内外装修费用补偿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议补偿。
3、本房屋建安重置价格不包含土地取得费用(包括建房审批手续费、管理费、耕地占用税等相关费用)。
4、标准中的单位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
5、具体补偿单价根据建筑物结构等级结合成新度确定。
附表三:
房屋装潢补偿标准
装潢等级 |
等次 |
补偿标准 (元/㎡) |
装潢内容 |
高级装潢 |
一等 |
350 |
地坪:大理石、高级地面砖。卧室:原木或杂木木地板,高档乳胶漆饰墙面、高档墙纸,高档材料吊顶,整体橱柜、固定衣柜。门套、窗套采用中高档材料全包,线条压边;卫、厨高档地面砖饰面,卫生间中高档装饰面及设备配套。 |
二等 |
330 |
||
三等 |
300 |
||
中级装潢 |
一等 |
300 |
地坪:大理石或中档地面砖。卧室:木地板,中档乳胶漆饰墙面、中档墙纸,三合板吊顶、石膏线压顶、PK板吊顶或PC板吊顶、整体橱柜、固定衣柜。门套、窗套采用中档三合板或水曲柳全包,线条压边;卫、厨高中档地面砖饰面,卫生间中高档装饰面及设备配套。 |
二等 |
280 |
||
三等 |
260 |
||
一般装潢 |
一等 |
260 |
地坪:大理石、地面砖。卧室:木地板,乳胶漆饰墙面,三合板吊顶或石膏线压顶,整体橱柜、固定衣柜。门套、窗套采用三合板全包,线条压边;卫、厨地面砖饰面,卫生间设备配套。 |
二等 |
220 |
||
三等 |
180 |
注:装潢使用年限最高为10年,装潢等次按照使用年限进行确认(3年以内为一等,4—6年为二等,7—10年为三等,10年以上不予补偿);装潢等级、装潢面积、装潢等次由拆迁认定组据实确认。协商不成,由评估公司按规定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