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歙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全县范围内所有未经除害处理的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均为效木,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采伐、检拾、挖掘、调运、加工、经营疫木;各乡镇要组织专业队伍按照技术规程开展疫术采伐及除治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和破坏;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松材线虫病的防控工作,重点加强松木及其制品进出境监管,严格检疫封锁;凡违反通告规定,擅自采伐、捡拾、挖掘、调运、加工、经营疫术,或阻碍依法采钱、处理疫木的,将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还向全县市民公布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及时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0559-6512542。
通告还要求全县广大干群应积极参与支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发现擅自采伐、捡拾、挖掘、调运、加工、经营疫术等行为,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林业局举报(举报电话:0559-651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