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歙县残联根据歙残联〔2019〕32号文件《关于印发2019年〈歙县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县璜田乡胡埠口村胡某、蜈蚣岭村方某、雄村镇朱村村曹某、溪头镇溪头村郭某、徽城镇中和社区张某、王村镇八村村程某、徽城镇北关社区程某、霞坑镇石潭村吴某、岔口镇井潭村洪某、金前村王某、长陔乡韶坑村徐某等相关人员到达指定地点黄山首康医院领取穿戴矫形器并接受指导康复使用。
下一步是继续做好跟踪服务、上门随访、电话回访和典型事迹宣传报道,营造党和政府民生工程政策的宣传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民生工程的知晓度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