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接举报霞坑镇石潭村有铲车下河挖沙,县砂石办会水利局立即到现场查处,在现场发现有一车辆往河道内装运水泥,铲车已开走,现场立即制止违法行为,并对参与所有当事人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下河活动的铲车被现场带走。
经调查,石潭村委会因汛期道路塌方维修项目,需要为方便取水搅拌水泥,项目负责人善自做主,将砂石装运到河道内进行搅拌,10月11日上午用铲车将河道内场地进行了平整,并将沙石装运到河道边进行施工,刚将水泥运到现场就被制止。现场未发现有砂石运出迹象。由于情节轻微,责令将现场就地平整恢复原状,并对石潭村委会、铲车驾驶员、项目负责人进行警告处理。
歙县砂石综合整治办公室提醒,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审批,私自开采、加工、囤积、买卖运输砂石资源等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机械设备在河道内开展活动,均需报县水利局备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