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歙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令要求,在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0月7日期间,全县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水平距离100米范围内,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物品进入禁火区域;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乱丢烟头及火柴;严禁烧荒开垦、烧灰积肥、烧田埂地边杂草;严禁烧木炭、烧火取暖及野炊;严禁烧火驱蜂驱兽和使用枪械狩猎;严禁在林内打火把、施工爆破和实弹射击;严禁在禁火区域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组织炼山、打火堆及其他野外生产性用火;严禁制售、点放孔明灯;严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在监护人有效监护下进入禁火区域。
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肇事者,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同时还向全县市民公布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及时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19、0559-6512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