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作为新媒体,早已不是新鲜事物,作为全省首批开通官方微博的法院,歙县法院较好地实现了解决个案与普法宣传、办结案件与化解舆情、锻炼队伍与树立形象之间的平衡。微博不仅成为他们畅通与群众沟通的渠道,还有效增强了司法宣传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弘扬了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
“微”发布:传达法意
在民众维权意识、表达意愿不断增强的当下,对于社会关注的案件,部分法院还停留在不敢说、不会说、不善说的尴尬境地,进而造成法院司法不公的形象。对此类案件,歙县法院没有回避,而是借助“微”发布,成功防范了负面舆情的发生,向社会传递了法治思维。
2015年该院全面推行使用科技法庭系统,安排了不少于20场的庭审直播任务,并在官微上进行公示,该项举措在网上迅速引发围观效应。今年2月,一年一度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借助微博的力量强势推出。活动首周,歙县法院共发微博34条,被转发420次,获得评论116条,有4000余名网友围观,执结案件32件,涉案标的额106.7万元,执行到位94万元。法院还依法对11名“老赖”予以拘留。
“微”互动:沟通民情
近年来,法官腐败、司法不公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群众对法官究竟在做什么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为消除神秘、减少对立,歙县法院尝试通过“微”互动与群众密切联系。
2015年3月13日,陈二民院长就“如何实现公正”问题在微博上与网民进行互动。在一个小时的访谈中,陈二民回答了网友关于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网络立案、执行难等问题,与网友“聊法律、聊法院、聊法官、聊案件”,表达对媒体监督的欢迎,旗帜鲜明地主张司法公开。
此外,该院微博还尝试开辟新板块展示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处理微博信访;并定期邀请法院在线与网友互动,通过案例“以案说法”,积极与公众进行沟通。经统计,截至今年3月13日,歙县法院的腾讯及新浪官微合计发布微博1457条,收到评论2151条,以@方式被使用3121次,拥有粉丝8036人。
“微”服务:排解民忧
进入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快捷、开放、主动是新媒体时代司法公开和民意互动的新要求。歙县法院官方微博一方面积极关注全国及各省市的司法动态,传达“高端声音”,另一方面及时提醒群众加强防范意识,谨防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的各类诈骗等犯罪,并畅通与网民互动的渠道,解答问题,将矛盾化解在萌芽。歙县法院在提供网络诉讼服务的基础上,创新性地组织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认证个人实名微博,构建起以官方微博为龙头,各业务庭室、法官个人为补充的“微博群”,及时提供咨询、掌控舆情、宣传法律,用“小能量”传递法院“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