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阻止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确保全县松林资源和黄山松安全。
2019年6月25日,歙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公布本县行政区划的全域为松材线虫病重点预防区。
同时通告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和其他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制品调入本县行政区划的全域范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将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和其他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制品运经本县行政区划的全域范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县行政区划的全域范围内非法加工、经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和其他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制品。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非法调运、加工、经营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和其他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制品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林检机构依法封存、没收、销毁或责令停止调运、改变用途,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