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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林业职工洪晓春荣获第四届黄山市道德模范称号

2019-06-05 14:35:35
作者:汪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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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6月3日,黄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结果,共评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道德模范21名,提名奖20名。歙县桂林国有林场职工洪晓春荣获第四届黄山市“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据了解,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下而上、层层

     6月3日,黄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结果,共评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和“孝老爱亲”五类道德模范21名,提名奖20名。歙县桂林国有林场职工洪晓春荣获第四届黄山市“诚实守信”类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据了解,本届道德模范评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征求公安、信用、计生等有关部门意见后,在本地、本系统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形成道德模范候选名单。与此同时,第四届黄山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进行无记名投票,并从我市“两代表一委员”、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等群体中确定50名先进典型作为公众代表参与投票推选。最终按照公众代表投票与评委投票各占50%权重,评选出第四届黄山市道德模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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