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8日,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向歙县林业局提出临时使用林地申请,经核实项目临时使用林地0.0450公顷,被临时占用林地所有权单位为:雄村镇鲍庄村0.0300公顷、柘岱村0.0150公顷;其中特殊灌木林地0.0150公顷,乔木林地0.0300公顷,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树种为茶叶和硬阔,皆为一般商品林。
根据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和林资发[2015]122号规定,近日,雄村镇林业站人员到村对“宝坞尖——石坑源金多金属矿预查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情况进行公示,确保了相关单位和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