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2018年度安徽省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考核验收结果经省林业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已进入公示期。
祁门县凫峰镇、歙县雄村镇、黄山区三口镇、黄山区永丰乡等4个乡镇拟获“安徽省森林城镇”称号。
屯溪区:阳湖镇兖溪村、新潭镇新潭村,祁门县:祁山镇星光村、历口镇正冲村、安凌镇琅丰村,歙县:桂林镇竦口村、溪头镇桃源村、深渡镇大茂社区、岔口镇周家村、霞坑镇河政村、杞梓里镇五春村、金川乡柏川村、小川乡联盟村,黄山区:新丰乡盛洪村、焦村镇汤刘村、焦村镇章村、乌石镇长芦村,休宁县:蓝田镇西村、山斗乡青岭村、渭桥乡重塘村、白际乡项山村、板桥乡沂川村、鹤城乡樟田村等23个村拟获“安徽省森林村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