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重复领取、冒领、骗领城乡居民养老金行为的发生,坚决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养老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利益,连日来,北岸镇多措并举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冒领养老金限时清退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减少基金流失,确保“城乡居保”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组织,压实责任。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追缴冒领、重领养老保险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接到上级养老金追缴通知后,立即召开追缴动员大会,大力宣传追缴死亡冒领社会养老保险的目的和意义,并对《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宣传,告知冒领养老金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提高群众退还冒领养老保险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期间,还召开了追缴工作推进大会,明确死亡漏报责任人实行谁漏报谁负责制,明确各村不能按时完成追缴的惩罚制度。
加强督办,全力追缴。2013年10月以来,北岸镇历年需追缴253人313517.08元,截止2017年12月16日止已追缴234人296567.85元。目前,全镇正逐村全力开展追缴工作,对冒领对象下发《限期清退通知书》,解释宣传《社会保险法》,多次上门督促催缴,对于拒不主动清退的告知其责任,确保冒领养老金“颗粒归仓”。
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全镇对造成养老保险基金冒领情况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上报制度进行了完善,要求各村对死亡人员实行月报制,并督促其亲属60天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和申领死亡丧葬补助金,并对因工作疏忽,上报不及时造成多领、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一经查实,进行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