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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017-09-02 20:03:48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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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举报。《规定》部分节选内容在临街建筑物吊挂或堆放有碍市容观瞻物品的处50元罚款不按照规定搭建或者封闭临街建筑物的露台、阳台的

《黄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市容和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责任人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和制止,并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或者举报。

《规定》部分节选内容

在临街建筑物吊挂或堆放有碍市容观瞻物品的

处50元罚款

不按照规定搭建或者封闭临街建筑物的露台、阳台的,责令限期拆除

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破坏各种井盖、沟盖及其他市政设施的

每个罚500元并承担赔偿责任

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的

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定停放非机动车的

 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擅自设置、占用或撤除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个人随意堆放或者抛撒、倾倒建筑垃圾

 处200元以下罚款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及垃圾,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毁坏树木花草、损毁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化用地或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

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的

 处25元罚款  

随地便溺、乱扔废弃物、焚烧垃圾和冥纸的

 处50元罚款

个人不按规定的地点、方式倾倒污水、垃圾、粪便的

 处50元罚款  

在公共厕所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

责令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在市区饲养各类家禽家畜的

予以没收并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犬、猫等宠物排泄的粪便不即时清除的

 责令即时清除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超标准排放油烟的

 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及时清扫现场的

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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