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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首次@歙县法院创新工作

2017-03-23 09:57:45
作者:汪朝亮
阅读: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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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3月22日,《人民日报》第18版民主与法治栏目,图文报道歙县法院一项创新工作,这是该院有史以来首次被《人民日报》关注报道。据了解,今年以来,歙县法院与上级法院、县委政府同频共振,为满足新安江沿线10万群众的司法需求,探索成立“轮渡法官调解室”,此举一经推出,便引起社会、媒体和群众的广泛关注,安徽法院网、《

 3月22日,《人民日报》第18版民主与法治栏目,图文报道歙县法院一项创新工作,这是该院有史以来首次被《人民日报》关注报道。

据了解,今年以来,歙县法院与上级法院、县委政府同频共振,为满足新安江沿线10万群众的司法需求,探索成立“轮渡法官调解室”,此举一经推出,便引起社会、媒体和群众的广泛关注,安徽法院网、《新安晚报》、《黄山日报》、黄山新闻网均先后报道。媒体报道中指出“轮渡法官调解室”既是法院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窗口,也是人民法庭职能的延伸和补充,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能:开展上门立案、调解、送达、宣传等零距离服务,与驻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建立业务互动关系,经常性地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协助案件执行,结合新一轮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相关司法服务,开展旅游案件巡回审理、旅游纠纷速裁等方便游客举措。广泛开展司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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