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要求,推动一流法治政府建设。歙县市场监管局从2014年12月中旬开始,根据《歙县建立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经过“三上三下”及合法性审查,顺利完成了权责清单清理工作。
一是依法清权。明确行政职权事项是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指导、其他权力等10类。坚持行政权力必须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所有职权必须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或“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作为其行使依据,不得擅自增加、扩大,不得瞒报、漏报,做到“职权法定”。经过清理,该局共有行政权力1057项,其中保留526项,取消4项,整合减少273项,暂不公开254项。
二是减权放权。在对各类职权梳理的基础上,按照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上下层级之间、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结合非授权即禁止的原则,对现有的行政职权进行评估分析,提出进一步取消、转移、整合、暂不公开等调整意见,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与错位。
三是按图用权。在清理行政职权时,对保留的职权,按照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原则,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39个。具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内部操作流程,对每项行政职权逐一编制外部、内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办结等各环节的步骤、顺序、时限、形式和标准等,规范自由裁量权,并查找好廉政风险点。运行流程图公布后,行使各项行政职权必须严格遵守流程图规定的流程,不得在程序外运行权力。
四是公开晒权。按照进度安排,并经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于3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歙县市场监管局权责清单,保障该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部门联动。编制权责清单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到政府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涉及到每项职权的运作程序,工作复杂、难度大。为加强协作配合,组织落实好相关工作,县政府成立了由县编办、法制办牵头,县有关部门参与的权责清单工作小组,该局指派两名工作人员参与其中,负责对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审核把关。
六是全面推进。此次权责清单清理工作是在黄山市各区县、各部门之间同时全面推进的,时间紧、任务重,难免存在不足之处。该局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能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从而真正达到“部门权力入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