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我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5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法报送2015年度报告。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不再报送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报送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采取电子化方式报送年度报告。请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ahaic.gov.cn/)“安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信息,也可从黄山市工商局(http://www.hsaic.gov.cn/)或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www.hsxfda.gov.cn/)门户网站首页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填报信息。 直接点击链接:http://www.ahcredit.gov.cn/search.jspx
个体工商户可以采取上述电子化方式申报年报,也可以按照纸质方式进行申报,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择采取电子化方式申报的个体户不得再变更为纸质方式申报。
四、年报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年报系统的要求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已填报的年度报告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需要修改已经年报内容的,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可以自行登录年报系统进行修改,在此之后需要经过登记机关同意方可予以修改。历次修改记录均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以电子化方式提交年度报告后,选择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报送纸质年度报告的,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只公示其已经报送年度报告的结果。
五、法律后果
未按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年报结束后将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抽查。抽查发现年报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以及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六、其他事项
凡在年报公示过程中遇到问题均可向各自所在辖区市监所或县局企业监管科、行政审批科咨询,我们为您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报相关科室和各所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监督管理科,地址:歙县徽城镇百花路61号,联系电话,0559-6512605。
行政审批注册科,地址:歙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联系电话,0559-6530903。
新安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徽城镇清凉路拾壹号饭店对面,联系电话:0559-2620591。
徽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徽城镇清凉路拾壹号饭店对面,联系电话:0559-2620590。
城关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徽城镇西街(多景园附近),联系电话:0559-6512539。
王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歙县王村镇王村,联系电话:0559-6680265。
杞梓里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歙县杞梓里镇杞梓里村,联系电话:0559-6910346。
深渡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歙县深渡镇深渡,联系电话:0559-6812315。
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地址:歙县街口镇新门,联系电话:0559-6990108。
点击查看: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15年度报告的公告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