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歙县论坛|商务合作:0559-2621317

歙县论坛

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

2015-09-01 14:35:25
作者:邵小燕
阅读:297
评论:0

为进一步有效规范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执业(含执业中药师)行为,保证执业药师在岗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市局部署,8月底起,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歙县局高度重视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制定印发了检查方案、执业药师登记表自查表等材料,统筹安排,确保行动稳步推进。采取召开会议、企业QQ群、局网站等方式,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宣传,明确要求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执业期间,必须佩带标明其姓名、执业资格(技术职称)、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接受社会监督。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因故离岗,企业要记录执业药师离岗时间及原因,并将“执业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标牌放置显要位置,向消费者告知。

二是召开经营企业药师在岗专项约谈会。对市局部署的部分核查企业召开集体约谈,要求企业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树立“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按照GSP进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注册到药店的执业药师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驻店执业药师必须与注册到本店人员一致,将执业药师执业证明原件(注册证)悬挂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建立驻店药师排班表及考勤记录,若执业药师不能在岗履行岗位职责、辞职等必须及时办理变更执业药师或者申请核减处方药。


三是部署自查自纠。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的形式要求各药品经营企业充分认识执业药师在职履职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执业药师在岗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认真填写并上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情况登记表》、《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情况自查表》,对自查发现的所聘用执业药师不规范执业行为,要求企业应立即予以整改。

  四是从严查处执业药师不规范执业行为。在企业自查整改后县局将全面检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执业药师在职在岗情况,严格查实执业药师证书原件(特别是首次来我市的外地执业药师证件)的真伪,通过对个人简历、住房公积金、社保等情况的调查、核查,明确执业药师与聘用企业的真实劳动关系,对检查中发现的执业药师不规范执业行为,县局将上报市局依法处理。

说两句吧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全部评论

还没有评论

论坛新帖

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歙县大小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

掌上操作 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