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歙县法院法官远赴深圳,依法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为一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50万元。
7月30日上午,深圳鸿鹏腾飞科技有限公司以黄山石勇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指令建立QQ群,取得了上海石勇集团公务财务负责人的信任。收到指令后,黄山石勇置业有限公司出纳将49.8万元汇入指定的深圳农业银行账户。汇款后,该集团财务发现有疑问,马上与集团领导取得联系,发现遭遇电信诈骗。歙县公安局接办案后,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因深圳鸿鹏腾飞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并无此公司,该电信诈骗案难以很快告破。但公司运营急需资金,在公安民警的建议下,石勇置业有限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歙县法院提起诉讼。为维护私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歙县法院决定特事特办。依据该企业的申请,该院立即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派员赶赴深圳。接到法官从深圳打来报平安的电话,石勇置业有限公司的王老板激动不已,不停地说“感谢,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