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歙县法院来到桂林镇某石料矿,在机器轰鸣声中,以庭审的方式成功调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纠纷。
4月23日,一名64岁的老人向法院递交诉状,诉称一矿山开矿侵占其承包林地三亩,请求法院判令返回。5月18日该院第一次庭审中老人未向法庭递交任何证据,法庭并没有就案办案立即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而是发挥能动作用,决定勘查现场后再另行庭审。6月25日,该院法官赶赴现场,先勘查现场、询问证人,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老人每年得到补偿10000元。(汪海军沈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