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现将我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日期:6月30日上午。
二、测评地点:歙县新安小学。
三、测评要求
1、请被测人员于6月30日上午7:50前到新安小学致远楼二楼集中,8:00开始抽签,确定试讲顺序。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能力的测评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通过抽签确定试讲内容(附后),提问答辩由评审专家针对试讲和教案中的有关内容提出问题,申请人回答问题。申请人必须准备好10个课题教案,并各打印5份上交。
特此通知
歙 县 教 育 局
201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