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月30日电 (记者卢羡婷)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的消息,2014年广西重新收监59名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
记者了解到,为了防止减刑假释被滥用,保证作为刑事诉讼活动最后一环的刑罚执行工作公平公正,去年广西各级检察机关还发动社会各界群众举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的各类违法犯罪问题,自治区检察院在官方网站公布了受理案件线索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
此外,各级检察机关还采用书面形式对本地区监狱5%以上的服刑罪犯进行谈话或问卷调查,利用检察官约见、检察信箱等途径,进一步畅通服刑罪犯及其家属进行检举和揭发的多种渠道,摸排线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介绍说,2014年广西检察机关一共依法监督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739人,其中监督收监执行59人,监督收监执行原厅处级罪犯11人;监督清理久押不决96人。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以强化监督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问题和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崔智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