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王村中队一警组民警在七里头至王村线烟村路段设卡,以整顿午间时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为抓手,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13:20,谢某驾驶摩托车由烟村往富墩方向行驶,被执勤民警拦下。在民警的相关问询中,谢某口中不时地飘出酒气。“你准备到哪里去?”今天杀猪,去给丈母娘家送块肉。”“今天杀猪,那中午喝酒了吧?”“没有,我从不喝酒。”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测试值为7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在铁的事实面前,谢某懊悔的低下了头。“其实我是从来不喝酒的,今天杀猪大家高兴就喝了一瓶啤酒,原以为都这个点了,酒精应该全消了,没想到……”
对谢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民警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理,当程某接过1500元的罚单时。不由的感叹“一顿杀猪宴,喝掉喝掉一千伍,真是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