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监理履职情况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生产、成本控制发挥关键作用。歙县审计局在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审计中突出关注监理单位合同履行情况,严肃指出监理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以有力的审计监督推动工程监理认真履职。
一是未履行中标承诺,现场配备监理人员和中标承诺不相符,且随意变更项目总监或其他监理人员。二是监理不到岗,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在某场馆工程审计中发现,项目总监在整个施工工期中只有为期2天的打卡记录。三是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马虎,对一些重要原材料的进场不控制、不检测,如某绿化项目因监理单位未对进场苗木进行检测,造成项目实施中品种规格数量不达设计要求。四是签证随意,只签增加工程签证不签减少工程签证,如某道排工程由图纸设计的DN1650钢筋混凝土涵管调整为DN1500的钢筋混凝土涵管,未办理变更签证,涉及多付工程款20余万元。
主要原因: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才不足,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导致对监理履职情况管理不到位。行业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和人员的管理力度不够。监理市场行为不规范、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缺少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
审计建议:一是强化业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项目特点和规定程序聘请合适的监理单位,细化合同违约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监理人员配备不符合投标承诺、不到岗、随意更换监理人员等违约责任。加强合同约定人员配备、到岗情况的考核和检查,尤其是监理单位对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管理不到位问题,严格按合同约定处理。二是提高行业监管力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地对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和监理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运用实名制管理系统加强现场监理人员身份认证和考勤监管,对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监理单位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夯实企业管理基础。监理单位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会议,不断提升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加强对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和考核,择优聘用履职尽责的监理人员,对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和规范执业、未到岗履职、无法保障工程质量等违规执业监理人员坚决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