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成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满意度和知晓率,连日来,歙县溪头镇组织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扫街行动。
抓“重点”,主体动员强责任。3月18日,溪头镇组织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认真传达市、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围绕创城工作方案和标准,加强统筹协调,主动排查风险隐患,有效提高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
扫“盲点”,广泛宣传齐参与。溪头镇以宣传示范为引领,线下在小作坊、餐饮单位、超市等重点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单8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8条,各村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10处;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转发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了解和参与。
强“弱点”,督查监管增实效。由镇食安办与市监所牵头,联合各联村干部力量,深入各村生产企业、餐饮单位、超市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排查。主要查看包保公示牌、公开承诺书,同时对从业人员健康证、场所卫生环境、采购进货渠道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接下来,溪头镇将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升监管水平,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为顺利完成全市创建工作贡献溪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