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黄山市谨源奥莱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位置:紫霞路、星园小区以西,新安江大道以北
公示日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5日
联系电话:0559-6512199
事由:
歙县宏阳郦园小区建设单位根据图审意见要求,在统筹整体规划原则的基础上,拟对规划设计方案作如下调整:
调整后项目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配套用房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建筑退让退界、四点定位保持不变。调整内容中未涉及部分以原总图为准,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指标调整:
l、总建筑面积由118145.04平方米调整为118270 .04平方米;
2、地上总建筑面积由86745.04平方米调整为86870.04平方米;
3、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758.50平方米调整为1883.50平方米;
4、架空层建筑面积由1245平方米调整为1370平方米;
5、住宅建筑面积由78960.54 平方米调整为78835 .54 平方米;
6、商业建筑面积由4020平方米调整为4145平方米;
7、机动车停车位由840个调整为841个,其中:地上机动车停车位由91 个调整为97 个, 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749个调整为744个;
充电桩停车位由252个调整为253 个;
8、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109辆调整为l116辆,其中: 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由120辆调整为216辆;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由989辆调整为900辆;
9、规划住宅户数由566户调整为565户,规划人数由1868人调整为1865人。
二、配套设施调整:
10、养老服务设施、托育服务设施由Sl#楼调整至12#楼一层商业裙房,取消该范围商业;
11、社区用房由Sl#楼调整至7#楼一层商业裙房,取消该范围商业。
三、其他调整:
12、取消3#楼一层西侧1 轴左侧的商业裙房;
13、11#楼一层东侧住宅取消,调整为架空层(作为公共空间使用);
14、7#楼架空层范围增加8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2#楼架空层增设35 辆非机动车停车位。
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5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此公示期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我局提交书面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的个人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反馈意见的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在此公示期内,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以上要求的当事人可在本公示期内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559-6512199 联系人:胡先生
公示网址: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shx.gov.cn)
公示公告栏目
公示地点: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示栏、项目现场
书面反馈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新安路16号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收) 邮编:245200
(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之处,可咨询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