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计委、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2014年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到35元,新增的人均经费全部用于村卫生室。
春节刚过,县卫生局就与县财政部门协商资金拨付事宜,2月27日,按照各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结果制作了资金清算和拨付表报县国库支付中心。近期,新增的1333439元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将会到达村医账户,由此,我县2014年度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补助达到每常驻人口17元,村医的收入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此举对夯实三级医疗卫生的“网底”建设、激发村医做好今后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热情,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