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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法院开展“刑事审判进校园”活动

2016-10-26 14:58:02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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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上午,歙县法院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的庭审搬到森村中心学校操场,该校300余名师生及部分家长、村民旁听了庭审。这是歙县法院开展“刑事审判进校园”活动以来,参与人数最多、普法效果最好的一次庭审活动。

此次审理的是一起非法狩猎案件,被告人潘某利用矿灯、铁丝笼等作案工具,于2016年暑期在本村先后捕获菜花蛇1条、石鸡109只、青蛙11只。经他人举报后被歙县森林公安查获。经鉴定,涉案的菜花蛇学名王锦蛇,属于安徽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石鸡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安徽省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青蛙为安徽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案发后,上述野生动物均被放生。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潘某认罪悔罪,表示自己不知道这些是法律的禁区,以为捕捉不会犯法,才吃了这么大亏(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他在现场告知广大师生要爱护野生动物,绝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

黄山电视台、黄山广播电台、歙县电视台现场采访报道了该项活动,歙县法院官方微博同步图文直播庭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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