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上午,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合肥闭幕。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查批准了《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将由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实施。《条例》对徽州古城的定义、范围等做了明确界定,对规划、保护、建设、管理、游览、经营做了明确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条例》还明确了违法者所需承担的后果和法律责任,为歙县徽州古城和保护和利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据悉,《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是黄山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 8月30日审议表决通过的首部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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