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法院第二审判庭门外,小汪低垂着头,憋了半天,说道:“爸,对不起,我错了。”对面的老汪当场留下感动的泪水。日前,这对父子因排除妨害纠纷闹上法庭。
家住歙县旸村的老汪,今年63岁,膝下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和女儿是老汪与前妻所生,早年前妻去世后,老汪与张某结婚,婚后建有一幢房屋,生育一子,也就是本案的原告小汪。随着子女们先后成家,2007年,一家人进行家庭析产,约定现有房屋归小汪所有,由小汪向哥哥支付补偿款另建房屋。可没想到,老汪与张某因生活习性等原因经常争吵,小汪与老汪的感情也越来越淡,2011年,老汪与张某协议离婚,约定张某随小汪生活,老汪随大儿子生活并搬离现住房屋。在准备搬家前天,老汪看到小汪及张某在家门口烧纸钱,以为是像过去送瘟神一样送自己出门,一气之下不肯搬离房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于是,小汪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尽快腾让房屋。
庭审中,老汪气愤难平,认为房子是自己一滴血、一滴汗做起来的,儿子也是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现在到老不能安享晚年就罢了,还要被羞辱出门,心里憋屈,说什么也不肯搬。法官抓住问题症结所在,单独找到小汪,劝告他作为儿子,应多尊重父亲,只要跟父亲认个错,就没事了,一家人没有必要相互赌气、误解。最终,小汪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父亲赔礼道歉,老汪则表示尽快搬离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