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法制,营造敬老氛围。通过法律咨询、庭审教育、强制执行等方式,彰显人民法院尽力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决心,让全社会都知道老年人所应有的权益,从源头上减少侵犯老年人权益案件的发生。针对该群体年龄偏大、行动不便、不懂程序等特点,该院利用“时令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到山间地头、街道社区、敬老院等开庭审理涉老案件、为老年人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今年先后12次开展巡回审判,开展2次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68份,解答咨询62人次。
提升服务,方便老人诉讼。在立案、审理和执行各个环节都要坚持“优先快捷”原则,即立案、审理、执行优先和审理快、结案快。对于赡养类案件,在起诉时明确告知老年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在结案后主动提起执行或移送执行,今年来,共强制执行性赡养费案件12件,拘留3人,执行到位赡养费6.5万元,确保其合法权益最终得到实现,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
司法救助,体现人文关怀。对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采用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今年共缓减免诉讼费12万多元;依法提供法律援助6次,让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老年人打得起官司,维护老年人的基本诉权。针对体弱多病、高龄、行动不便老年人,主动采取上门立案、送达、调解,把法律温情送到老人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