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内”“外”结合,优势互补。“内”是指将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信访维稳等工作相结合、大统一,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与群众面对面地交流,切实解决群众面临的法律难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促进村民学法懂法用法;“外”是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行业优势和主导地位,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律宣传。
二是“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法制宣传广度和力度。“点”是指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反毒品日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面”是指充分利用辖区内农家书屋、广场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使村民能够在闲暇时间阅读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图片,提高法律素养,扩大教育面和受益面。
三是“动”“静”结合,增强实用性。“动”是指结合正在开展的走基层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日发放法律书籍和资料、进村入户送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学法的实用性;“静”是指通过各个咨询点、短信宣传、举办法治讲座等静态模式,提高法治宣传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