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住“牛鼻子” 耕好“责任田”
---歙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实
2014年以来,歙县各级党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牵住“牛鼻子”,耕好“责任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当好“掌柜”不“甩手”
“领导班子要重点抓好6项工作……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重点抓好4项工作……纪委要重点抓好6项工作……我把两个责任一一列举出来,希望大家经常重温,经常对照,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3月18日,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县委书记在讲话中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
言必行,行必果。从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到听取信访案件情况汇报并作出批示,再到亲自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手册》作序并审核把关……在一件件具体工作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从自身做起,发挥了表率作用,以上率下。
县委班子其他成员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之中,做到了勤研究部署、勤督促检查、勤告诫提醒,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在清理办公用房、配备使用公车、公务接待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带动了全县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全县各级领导班子走访群众30810户,征集意见建议4730条,解决“四风”问题2380个。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9.1%,会议费支出同比下降27.1%。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规范选任程序,2014年全年共票决任用干部194人次,征求县委委员意见6批18人次。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百名科股长活动,对12名优秀科股长给予表彰奖励,对4名不满意科股长作出免职处理。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管理,对1个单位因主要领导出现严重违纪问题,取消年度综合奖评选资格。
为了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更加具有操作性和具体化,目前,该县又在着手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若干规定》,届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得好不好,就可以直接对照检查,谁落实不到位,哪里落实不到位,都有“责”可循。
上紧“发条”不“掉链”
“针对农村低保评定中易出现的‘关系保’、‘人情保’、‘假公开’问题,你局采取了哪些措施履行监管职责?”
“我们主要是通过加强干部思想教育、严格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登记制度、对低保申请家庭进行信息核对以及加大公示公开力度等措施,全面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 2014年有关低保方面的信访量大幅减少。”
……
这是县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县民政局、县水利局、深渡镇、长陔乡等4个单位的“一把手”,向大会述廉述责并接受县纪委委员现场质询时的场景。
“项目招标范围不明确,招标范围与实际要求施工内容变化较大,或是施工内容与图纸不符。”
“立项调研不充分,项目没有经过初步设计或设计图纸内容不明确。” 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通报会上,审计局负责人一针见血地指出了16家单位21个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并由县委领导对相关责任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约谈。
述廉述责、质询评议、点名通报、约谈问责是该县推进各单位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
“质询虽然尖锐、通报虽然冒汗,但对推进主体责任落实确实有警醒和促进作用。”该县一单位主要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县林业局对44个林业基层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人员7人次;县民政局对全县28个乡镇的农村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题检查,并走访核查了55个行政村606户农村低保户,对检查中发现的12人次不符合条件对象,取消低保待遇;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了乡镇财政业务互查互审,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26份,并将检查情况向全县作了通报;富堨镇建立镇村干部绩效考评机制,将工作实绩与绩效工资挂钩,单人次扣除绩效工资最多的达6千余元;北岸镇对村级“民情接待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对脱岗的2名镇干部进行调查处理……
上行下效,全县各地各单位也迅速“对准表,赶上趟”,认真抓细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当好“靠山”做“后盾”
受理信访举报518件(次),同比增长67.6%;初核违纪线索325件,同比增长316.7%;立案调查68件,同比增长38.8%;结案62件,同比增长34.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6人,同比增长21.7%;收缴违纪款250.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这是2014年该县纪检监察机关提交的一份“成绩单”,数据显示,查信办案工作创历史新高。
“坚持把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作为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内在要求,努力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这份“成绩单”,正是该县县委支持纪委工作的最好见证。
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对县直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全县28个乡镇和71
个县直部门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全覆盖。全县提拔重用纪检监察干部9人,调整充实纪检监察干部12人。县委书记出席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春训班结业典礼,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按照“三转”要求,县委支持纪委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目前仅保留或继续参与10个;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负责人不得分管征地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务等与履行纪检职责无关的工作,确保有足够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将全县划分为9个查信办案协作区,有效整合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信办案力量;对照《歙县乡镇纪委查信办案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进行严格考评,对综合得分前六名的乡镇进行通报表彰,对考评结果末三位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党委助力改革,初步破解了“基层办案难”、“同级监督难”等问题,调动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积极性。2014年,乡镇纪委的立案总数与2013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04.7%。集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巡察监督工作的有效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