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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法院四项举措促审判质效提升

2015-05-27 10:27:24
作者:姚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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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歙县人民法院以审判管理“三化”创新发展年活动为契机,以打造“黄山法院、黄山法官”的响亮品牌为目标,以服务审判执行为出发点和着眼点,针对案件数量激增,管理难度加大等问题,坚持“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原则,采取四项举措,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

抓审判管理理念更新。《四五纲要》明确指出要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歙县法院围绕这一主题,坚持贯彻“人人都是审判管理主体”的理念,细化分工,充分发挥审判员、助审员、书记员、法警等在审判管理中的作用,营造“人人参与审判管理”的良好氛围。并要求全体干警全面准确地把握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功能定位,共同促进审判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抓审判资源优化配置。歙县法院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将审判资源向业务部门倾斜,尤其是向“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的业务部门适当倾斜;建立案件分类处理机制,均衡业务部门工作量,在按照案件类型划分承办庭室这一传统模式基础上,对案件进行繁简分类,根据各类案件的特点和需要予以分案集中处理;推行培养助理审判员工作模式,法官职业化是法院改革的必然方向,法官助理制度改革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歙县法院在明确助理审判员职责的同时,区分其和书记员的工作范围,将法官的程序性工作分解到助理审判员身上,消化单个案件法官的工作量,给予助理审判员充分的发展空间。

抓审判管理环节设计。审判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管案和管人是审判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必须把二者紧密结合起来,以管案促管人,以管人促管案。歙县法院从本院工作实际出发,通过人性化设计达到有效管理的目的:一是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二是优化案件质量评查;三是规范司法绩效考核。

抓审判态势运行分析。加强对司法统计数据的跟踪管理,认真分析审判质效指标指数中存在的问题、短板、难点和突破点;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制度,定期通报绩效指数指标情况,开展审判态势运行分析;完善本院法官个人质效通报机制,以及改判发回案件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分析通报制度。

(歙县法院姚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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