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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老总QQ 扮作老板诈骗获刑

2015-05-12 16:04:34
作者:姚大盛
阅读: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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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人骗来的钱款中每到银行取出1万元,便获得薪酬1000元。近日,徽州区法院以被告人罗某犯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现年32岁的罗某系广西宾阳县人。2014年六七月间,罗某受老乡林某(另案处理)利诱,随其来到广州市,帮助其从银行自动柜员机上取出QQ诈骗得来的钱款。林某承诺每取出1万元给罗某1000元酬金,并交给他一部手机和移动卡专门用于联络。2014年7月17日下午,我市一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吴先生在QQ上接到该公司老总的指令,要求其将一笔28万元的现金转到上海市一支行。随后,吴先生安排财务人员通过网银转账。后来,其打电话给公司老总确认是否收到该款时,才发现有人冒充老总的QQ,吴先生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徽州区警方报案。“接报后,我们立案侦查发现,嫌疑人林某、罗某通过发送网络链接,在其中安装木马,从而盗取了该公司老总的QQ号码。”据办案民警汪兴介绍,嫌疑人潜伏在网络的世界中,暗中观察聊天对象的一举一动,再伺机诈骗被害人钱财。案发后,嫌犯罗某退出赃款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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