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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前夕:歙县法院判决子女月月看母亲

2015-05-07 13:00:31
作者:汪海军 江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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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节前夕,歙县法院对一起赡养纠纷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判决四子女给付赡养费的同时,每月必须回家看望母亲。

410,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独自走进了法院,她拉住一位法官问道,子女们都不管她,能不能起诉要求儿女们支付赡养费,要求他们常回家看自己。法院迅速受理了此案。承办法官在阅卷时看到村委会出具的一份证明,发现老太凌某有四个子女,且都生活得不错。俗话说,多子多福,而这位老人却一直过得很孤独。自十多年前老伴去世后,她就一人在外当保姆维持生计。直到2年前,身上的支气管炎、胆囊炎等病情严重了,才回村要求和儿女们一起住。虽然她住在大儿子家中,但是房中总是冷冷清清,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无奈之下,她才到法院来寻求帮助。庭审中,四个子女对赡养母亲问题均无异议,但就母亲名下的承包土地分割提出意见致调解未果。该院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作出如上判决。(汪海军 江颖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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