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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长陔乡山区老农收藏亲人遗留土铳触刑律

2015-01-21 17:38:19
作者:郑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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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长陔山区年过半百的老山民许某为预防野猪等动物入侵庄稼,使用已去世哥哥遗留下的一支土铳护林护秋直到被公安机关查获才知自己已触犯刑律。近日,歙县法院以许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许某家住歙县长陔乡的偏远深山林区,以务农为生。上世纪七十年代,许某所在的生产队配发给许某哥一支土铳用于护林护秋,在哥哥去世之后,许某继承了这一“特殊”遗产,并一直珍藏,偶尔农闲,许某还拿出来使用,打打野兔、野鸡等小猎物。2014年10月16日,许某收藏的土铳被歙县公安民警查获。同时查获的还有他家祖传的另一支土铳。经黄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支土铳均属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案发后,许某的认罪态度较好,其所持有的土铳已被收缴,可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许某的社会危害性不大,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郑润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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