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探索构建“公检法”三家联合打击拒执等犯罪行为长效机制,
与会人员首先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专项行动各项要求。随后,歙县法院执行局通报了4起经过前期摸底、甄别和线索收集,初步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拘留条件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了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需要公安、检察院予以配合的环节和存在的困难、问题。
就在专项行动中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加强协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问题,与会人员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以下共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三家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充实到队伍中来,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推进、不走形式。二是充分调查事实,扎实证据材料。集中力量对相关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排查,对需要纳入专项行动打击对象的被执行人和相关人员进行摸底、甄别,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充分收集固定证据材料,做到不枉不纵,分类采取措施。三是强化沟通联动,做好案件移交。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由该院执行局、刑庭与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对接,建立联络协作机制,共同商议推进案件处置。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优化执法环境。充分运用网络、电视、报纸、微博等各类媒体,开展广泛深入的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打击拒执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选择典型案例“一炮打响”,扩大打击拒执罪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歙县法院院长陈二民表示,专项行动是解决“执行难”、构建诚信社会的有力举措,法院执行局要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进行工作衔接,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依法、准确、及时、有效地惩治拒执等犯罪行为。(李美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