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徽城镇2015年放弃二孩生育指标一次性奖励发放有关文件要求,5月4日起,新北社区开展对于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对象进行摸底工作。
受奖励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如第一个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还必须出示缴清社会抚养费的正式收据;二是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三是子女年满16周岁的;四是夫妇一方户口不在本乡镇的,享受一半奖励。
调查过程中,由社区计生专干及信息员相互配合,入户调查,要详细询问相关信息,填写《徽城镇2015年放弃二孩生育指标情况摸底登记表》,切实做到不错发一人,不漏发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