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加强2015年“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通知》重申和强调了以下“十个严禁”:
(一)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活动;
(二)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钓鱼、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及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五)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六)严禁用公款支付或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七)严禁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八)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借各种名义突击花钱;
(九)严禁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十)严禁违反重大工作安排、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以及其他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和节日值班值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