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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市场管理局宣传推广《安徽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2015-04-29 10:02:53
作者:程志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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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是茶叶生产大县,茶叶的产量、质量在全国位居前列。由于市场上部分茶叶买卖合同条款用语不规范、设定不全面,往往为合同纠纷埋下隐患,影响企业健康发展。为引导规范茶叶买卖合同行为,保障涉农主体的合法权益,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推广《安徽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一是集中宣传。印制了专题宣传材料,并从网站下载由安徽省工商局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共同制定、发布的《安徽省茶叶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样本等,并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在春茶上市前后集中两个月时间多形式宣传使用示范文本的意义和作用。
二是指导签约。局所联动,深入各大中茶企,指导企业积极正确使用示范文本,依法规范签约,减少和提前防范合同纠纷的产生;
三是强化检查。结合宣传推广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切实纠正企业不规范、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条款,促进行业自律。让双方放心签约,促进企业诚信建设;
3月以来,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走访各类茶业经营企业36户,发放各类宣传资料百余份,开展各种宣传咨询60余次,接受咨询百余人,发现并纠正不规范条款12条。目前,已有16余户企业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这次宣传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工作,对保护全县茶叶经营企业的正当利益,帮助企业依法签约、规范履约合同,规避涉农合同交易风险,防范涉农合同欺诈,具有积极的指导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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